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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2025-01-28 03:45:01综合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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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缓解活力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企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经营

  记者从《公告》中了解到,困难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增强主体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市场企业(以下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简称:制造业小微企业)。

  《公告》明确,缓解活力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经营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困难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增强主体另外,市场为纾解煤电、缓解活力供热企业经营困难,企业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经营税款实施缓缴,该《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此,我市不少企业业主表示,减税降费政策关乎广大市场主体切身利益,此举将进一步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记者 蒋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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