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举措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效服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便捷
新措施什么时间开始实施,举措“免检”意思是效服不用检验了吗,办理机动车登记是便捷不是不需要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明了?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12项新措施为大家进行解读。举措
1、效服关于摩托车驾考方面的便捷措施是什么?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点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须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举措每年将惠及30万异地考领摩托车驾驶证的效服群众。
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便捷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举措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效服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便捷无须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2、关于私家车登记的新举措是什么?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须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该项新措施将于2020年11月20日先行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试点实施。四川省暂不实施。
3、关于二手车号牌的申领新措施是什么?
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须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须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为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助推外贸稳增长工作。
4、优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在申领驾驶证时有哪些好处?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注意:免检的意思是免上线检验!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仍要向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但无须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注意:虽然驾驶人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便可以一直驾驶机动车,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老年人的年龄不同,所允许的准驾车型也有不同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同样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
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方便县乡群众就近办理。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5、开通“网上服务”的新措施有哪些?
一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二是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促进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
三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须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以上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